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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2-06 】

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作者:任静 原始出处:人文社科科 更新时间:2015-10-19

18:13:3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

2015年10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注明青科奖)发送到指定邮箱rwskk@xaut.edu.cn。

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电子版),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含电子版);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含电子版);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三)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人文社科科联系。

联系人:任静 冯楠 联系电话:82312550 E-mail:rwskk@xaut.edu.cn

附件: 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3、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一届)

4、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