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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2-06 】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4]8号)文件精神及陕西省高校选派访问学者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4年公司相关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或者是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 、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公司可推荐1人。

教育部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来自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的,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其他要求

1、各院(系)接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实施,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

2、推荐单位应填写《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A4单面打印),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月9日上午前报人事处团队科。

3、以上表格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中下载,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联系方式及其他申报事宜均可在教育部武汉中心网页Train.whu.edu.cn或http://cce.whu.edu.cn/szpx/)中点击、查阅。

4、申报人员在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将取得指标并进行网报,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1、为提高录取率,请申报人员事先与导师联系、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2、申报人填写访学时间必须为一学年(2014年9月-2015年7月)。

3、本次申报项目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必须选择“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若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资助名额不能满足各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学校可适当增加一般访问学者资助名额,具体事宜可咨询团队科。

4、因2014年陕西省所分配指标整体削减,资助名额紧张,被录取的申报人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校内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浪费指标,必须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如期完成进修任务,否则,其他进修项目均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附件: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